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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现与上下游省域间“补偿机制全覆盖” 重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走在全国前列

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7:06
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7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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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0日,记者从重庆市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闻发布会获悉,重庆已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领域走在全国前列,2024年实现与上下游省域间“补偿机制全覆盖”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,全市财政资金年均投入达120亿元左右,流域横向补偿相关方累计支付补偿资金7.7亿元。与此同时,全市水生态环境明显提升,74个国家考核的水环境质量监测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2年稳定在100%,高于国家考核目标2.7个百分点。

重庆市财政局、四川省财政厅、湖北省财政厅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、重庆市长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财政支持

累计支付补偿资金7.7亿元

重庆是长江上游最大滨江城市,长江重庆段流程691公里,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74条,三峡库区重庆段水容量达300亿立方米,是长江上游最后一道生态屏障。

近年来,重庆加速推动市内补偿机制迭代更新,持续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。

2018年,重庆市政府印发《重庆市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(试行)》,推动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重要河流全面建立横向补偿机制。

同时,设定全市统一的补偿标准,对跨省市河流,首创性提出由市级财政补位各流域首尾端,同等参与区县之间的补偿和受偿,打通补偿堵点,形成闭环链条。

例如,磨刀溪经重庆石柱县流入湖北利川市,再回流入重庆万州区,是石柱县、万州区的重要跨界河流。为了确保磨刀溪流域补偿机制“不断链”,流域保护“不缺位”,市级财政主动补位流域首尾端,补偿石柱县、万州区1000万元。

首轮改革以来,全市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,各流域水质持续向好。2023年,重庆对补偿机制进行优化,设定基准线,若水质优于基准线,上游区县即可获得下游区县补偿;若水质未达到基准线,则上游区县补偿下游区县,解决区县提升水质存在“天花板”的问题。

近年来,全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财政资金年均投入达120亿元左右,通过实施流域横向补偿,相关方累计支付补偿资金7.7亿元,长江、嘉陵江、乌江重庆段水质达到Ⅱ类的比例逐年上升,全市74个国家考核的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2年稳定在100%,高于国家考核目标2.7个百分点。

实现“牵引”

11区县建立乡村间补偿机制

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带动下,重庆水环境质量整体性改善,11个区县建立乡村间流域横向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,让补偿机制在区县发挥“牵引”作用。

长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

2021年,长寿以龙溪河流域10个街镇为试点,建立流域横向补偿机制;2024年,扩展至辖区4条主要河流沿线17个街镇,实现流域治理全覆盖;设立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,至今累计扣减相关街镇181万元、奖励622万元,形成“奖励—整治—再奖励”的良性循环。

2024年,长江长寿段、御临河、大洪河水质稳定在Ⅱ类,全区1个国家考核断面、3个市级考核断面水质100%达标,龙溪河获评“长江经济带美丽河流”,桃花溪成功创建“全国幸福河湖”。

而忠县和垫江县则开拓了生态保护补偿的新视角。龙滩水库位于大沙河干流,坝体在垫江县沙河乡,库区主要位于忠县新立镇。重庆推动忠县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居民、畜禽养殖场等进行系统整治,推动两县签署《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作备忘录》,由垫江县分8年给予忠县生态保护补偿金,成为全市首个建立饮用水源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区县。

兑现承诺

出境水质优于国家考核目标

近年来,重庆加速推动跨省市补偿机制拓面增效。在2018年率先实现市内补偿机制全覆盖之后,2021年,重庆与四川率先建立长江干流跨省市补偿机制,2024年全面签署渝鄂、渝黔、川渝补偿协议,率先实现和上下游省市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补偿机制全覆盖。

川渝合作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。

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召开5次跨界河流联防联治联席会,组织开展大陆溪、濑溪河等跨界流域联合巡查检查,实现21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全一致;联合印发铜钵河、琼江、大清流河、南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合治理方案,共同投资26亿余元实施140余个项目;督促潼南、遂宁等19个川渝毗邻地市区县建立完善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机制。

值得一提的是,随着川渝签订第二轮长江流域的补偿机制,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,新增加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和三级支流前河,为探索两省市全面建立全流域补偿奠定基础;补偿指标从单一的水环境补偿升级到水环境、水资源、水生态的多维补偿机制;协议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,每年两省市出资从3亿元增加至5亿元,补偿资金规模5年将达到25亿元。

又如,湖北与重庆约定,湖北、重庆每年分别出资1.5亿元设立长江流域渝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,每年根据监测断面12个月水质情况来测算年度补偿资金。

随着跨省市补偿机制的不断完善,跨界流域治理系统性显著提升。从入境断面来看,四川进入重庆长江干流“朱沱”和嘉陵江“金子”断面水质总体保持在Ⅱ类,贵州进入重庆的乌江“万木”断面年均总磷浓度降低至0.037mg/L,呈持续下降趋势。

在出境断面方面,重庆进入湖南的酉水河“里耶镇”断面锰年均浓度为0.031mg/L,优于国家考核目标(0.3mg/L);重庆进入湖北的长江干流“培石”断面水质连续8年保持为Ⅱ类,总磷浓度低于0.05mg/L,是国家Ⅱ类水质考核目标的1/2以下,兑现了一江碧水出巴渝的庄严承诺。

名词解释>>>

横向生态保护补偿

是在不具有隶属关系,但生态关系密切的地区之间,通过经济手段让生态保护方获得补偿,或让生态破坏方支付补偿的制度安排。长江沿线省份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,促进流域内各地区“共抓大保护”,是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初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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